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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创新“生态司法+损害保险” 已为2697棵古树名木投保

作者:admin 发布日期: 2021-06-04 二维码分享

  中新网福州6月3日电 (郑江洛)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林玫瑰3日于福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,福州永泰法院已累计为2697棵古树名木投保“财产损失险”“公众责任险”,树种涉及18类,*长树龄805年,平均树龄200年,保险金额440.2万元(人民币,下同),为古树抢救复壮提供资金保障。

  这是福建省创新“生态司法+损害保险”的成果体现之一。2019年5月,福州市*“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工作点”在永泰县成立。同年10月16日,永泰县人民法院、永泰县林业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公司签订“生态环境司法+保险”之“古树名木保护+保险”合作协议,为409棵古树投了保险。据悉,这是福建省*“古树名木保护+保险”工作机制。

  永泰县森林覆盖率高达75.88%,古树名木资源丰富,共有3095株古树名木,其中树龄*长的达805年。

  “生态司法+损害保险”为古树名木增添一层“保护”,古树受损修复得到有力保障。2020年3月27日,永泰县境内突降暴雨,洑口乡政府门前一株500多年树龄的香樟古树主干主梢发生折断。该树属于永泰法院首批投保的古树名木之一。

  永泰法院启动古树名木“财产损失险”理赔程序,与林业局、保险公司协调,就受损古树的赔偿责任及数额提供法律意见。*终,保险公司就该樟树向县林业局理赔6244元,用于受损后的修复。该案例是福建省首例古树名木“财产损失险”理赔成功案例。此后,永泰法院还协调理赔两起古树名木受损事件。

  林木管护人张永玉说,法院牵头给古树名木上保险,损失由保险公司理赔。程序简单、快捷、有保障。

  据永泰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,近年来永泰不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,首推“补种复绿”机制、建立“1+3”多维生态审判*智库、设立多个便民“司法服务站”、扩大庄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,取得明显成效。如今,永泰法院还将“生态司法+保险”机制推广到生态森林、环境污染、水资源保护等方面,形成从司法审判到司法保护联络点建设,再到“生态司法+保险”、专项基金的生态司法保护格局。(完)

【编辑:张燕玲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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